来源:上海网络辟谣
2月12日,中央网信办通过微信公众号“网信中国”发布《中央网信办坚决打击网上借“胡某宇事件”造谣传谣、恶意营销炒作行为》一文,表示对各重点网站平台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以来,已累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1894个。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篇通报中,中央网信办公布了造谣炒作的典型案例,包括“编造离奇失踪原因”“杜撰事件调查进展情况”“假冒事件相关人员身份”“无底线蹭炒事件热点”等四大类。其实,撇开“胡某宇事件”,这些案例也揭露了造谣者的“秘密”,既是对造谣者的警示,也能提醒公众甄别。
“秘密”之一,是造谣炒作者喜欢用各种不符合常理的信息来误导公众。
“离奇”“猎奇”往往意味着流量。除了在“胡某宇事件”中充斥着各种离奇的原因外,近期与“天价彩礼”相关的谣言也层出不穷,造谣者无限夸大彩礼在婚姻中的作用,用“离奇”来博眼球。再早些时候,造谣者将祖孙合影编造成“老夫少妻”、将正常的嫁娶情景捏造成“婆婆送儿媳出嫁”等谣言,用的也是同一套路。
其实,看多了这类谣言,公众不妨多个心眼:生活中虽有意外,但并没有那么多的“异乎寻常”。即便是文学、影视剧,除了科幻作品,大部分也只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却不会“脱离生活”。但造谣炒作者不同,他们“创造”的谣言往往异乎寻常,看上去是“很稀奇”。对公众而言,面对明显有违常理的故事、情节,不可轻信。
“秘密”之二,是造谣炒作者喜欢冒充当事人。
在“胡某宇事件”中,不少造谣炒作者自称是胡某宇的亲戚或联系到了相关当事人,而在“因30万彩礼相亲次日就结婚”“男友家乡菜吓退女友”等谣言中,造谣炒作者也往往假借“当事人”的身份,以增强谣言的可信度。在部分网络平台,“当事人”更成为诸多谣言、谎言、营销软文的主角。
这类信息大多经不起深究。对于此前的数条谣言,相关部门略一调查,真相就浮出水面,造谣者立刻道歉删帖。再结合部分地区的警方通报和警方提醒看,还能发现“冒充当事人”已经成为盈利手段——有些犯罪团伙看中了谣言带来的流量收益,分工明确,有的编写剧本,有的假冒当事人,骗取公众点击转发。如此种种,都说明一个问题:在互联网时代,“现身说法”并不能为真相背书。
“秘密”之三,是造谣者利用“现场”包装谣言。
眼下,不少造谣者为了增加谣言可信度,会用真假相结合的方式造谣:有时,用真实的细节包装虚假的主题;有时,将真实的信息与虚假内容混合在一起……例如,“胡某宇事件”发生后,部分造谣者为了增强可信度,不惜千里迢迢赶到事发地。但他们的目的并不是呈现真相,而是用当地的实景来为自己编造的内容增加可信度。
可见,在当下的信息洪流中,“有图有真相”或“有视频有真相”已经不是区分“谣言”和“真相”的准则。对公众而言,更可靠的是查看信息发布主体的可信度——而且得看首发者的可信度,而不是“二传手”的可信度。因为在部分案例中,一些造谣者将权威媒体、机构的信息和视频断章取义、移花接木。
中央网信办在此次通报中既介绍了典性案例,也提及不同账号的所在平台。从通报看,各重点网站、社交平台无一幸免,有的以文字见长,有的以图片、视频居多,很难说哪个平台的信息更可靠。如此看来,公众不论从哪个平台获取信息,都要擦亮眼睛,不轻信来源不明、身份不明的信息以及发布者。
当然,这一现象也说明,要进一步加大从源头遏制谣言的力度,严打造谣传谣和炒作营销行为。除了事后追查,网站、平台亟须提高谣言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一方面,可以从“套路”着手,加大对采用类似“套路”信息进行审查和管理,发现有造谣炒作的苗头,就及时预警、下线。另一方面,要严打造谣传谣和炒作营销者。除了采取禁言、封号等举措外,不同网站和平台还可以结成同盟,联合对造谣传谣者说“不”,让他们无法换个“马甲”再次兴风作浪。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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