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员招募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主体和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市民反映问题渠道,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文办)拟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文明义务监督员。
一、招募名额
名额不限。
二、招募标准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城市建设与发展,有为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贡献力量的意识和意愿。
(三)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协调,能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年龄在18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盘州市内常住居民。
(四)招募的文明义务监督员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老党员、老军人、老干部和文明单位员工、热心公益事业等社会各界人士为主。
三、工作职责
(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和支持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协助做好宣传。
(二)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后及时向市创文办反映。
(三)对发现的城乡公共秩序、公益广告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交通秩序等方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监督、劝阻、制止或举报,并将有关问题以图片、影像、文字等方式及时反馈。
(四)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文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时代新风,传播社会正能量,争做文明城市创建的宣传者、实践者、带头者。
(五)积极参加市创文办召集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四、招募时间
2023年3月14日至3月17日。
五、招募方式
关注“文明盘州”微信公众号或扫“文明盘州”二维码,点击“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员招募公告”,下载《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员报名表》,或到市创文办(市党政大楼十二层)领取纸质版报名,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pxwmb@126.com或提交纸质版即可。
六、资格审核
招募结束后,市创文办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入选的文明义务监督员名单将通过“文明盘州”微信公众号、盘州市文明网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
七、评选表扬
文明义务监督员履行职责属志愿服务,不计报酬。市创文办将对文明义务监督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发证件,每年对表现优秀的义务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王昌亚 15339587676(电话)
盘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编辑:杨跃波 肖蕊
责编:朱雯 刘庚
监制:邹勋 许波
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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