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何征宇 报道)近日,市城管局曝光一起违法损坏人行道事件,当事人熊某某被罚款1000元,并向广大市民赔礼道歉。
事件发生在19日凌晨,当晚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凤鸣中路东湖路口有大型货运车辆强行开上人行道,执法人员当即对该货车驾驶人员进行了制止和告知。
20日,经执法人员查明,该驾驶员所属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熊某某在没有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19日凌晨安排工人驾驶车辆运输装修材料路经人行道从事装修作业,造成部分道路小板及路沿石损坏,该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熊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赔偿损坏的人行道及路沿石。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所破坏市政设施可按照成本价进行赔偿。
当事人 熊某某:在管理部门法律宣传和教育下,我深刻意识到我的违法行为,因为我的行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向广大市民道歉。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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