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何征宇 报道)3月29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某视频平台中发现,盘州市西环线有市民损害花草树木、攀折树枝行为,并拍摄视频上传,造成不良影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迅速处置,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当事人就不当行为向广大市民道歉。
30日,经执法人员查明,当事人段某及其同伴为了拍摄视频,于29日在西环线强行攀折、摇晃路边樱花树,损害了部分树木,该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盘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就段某行为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其及时删除相关视频。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当事人段某也深刻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面对镜头诚恳道歉。
当事人 段某:在管理部门的教育下,我为我的行为向广大市民道歉。
盘州市园林绿化管理站负责人 张凤波:根据我们城市管理“721”工作法,70%的事情以服务手段解决,20%的事情以管理手段解决,(10%)的事情以处罚手段解决,现在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向他发放了告诫书,我们在此呼吁广大市民爱护花草树木。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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