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徐婷婷 报道)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州市某腊排骨火锅店未主动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造成食品浪费一事作出处罚,责令当事人整改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事件发生在4月4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盘州市某腊排骨火锅店落实反食品浪费情况开展检查,发现该火锅店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导致在店就餐的2名顾客未食用完,在顾客就餐后经营者也未主动提醒剩菜打包或提供打包便利,经现场称量剩余了3.63斤餐厨废弃物,造成明显浪费。
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提供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经营者未能现场提供。因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警告。
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弘扬勤俭节约之风,形成科学、理性、文明消费习惯。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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