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记12分仍上路,事故发生谁担责?
2023-04-27 09:36:14
  • 4月18日,盘州市法院淤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共4506.61元,李某赔偿原告2.46万元,柳某赔偿原告7000元,并当庭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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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系柳某聘用的货车驾驶员,2022年7月4日,李某在驾驶证被记12分的情况下,仍驾驶大货车上路,驾驶该车与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敖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敖某被送到医院检查,小型轿车严重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系李某全责。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货车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0.65万元,不足部分由李某和柳某承担。

    庭审中,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李某在驾驶证被记12分的情况下仍开车上路,视为无证驾驶,属于《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约定的商业险免赔情形,故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李某认为自己是被告柳某聘用的驾驶员,虽有过错,但应当由柳某与自己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柳某又认为,李某驾驶证被记12分的情况柳某并不知晓,并当庭提交了一份被告李某与原告敖某的丈夫吴某签订的一份事故处理协议,证实双方已就车辆损失达成赔偿意见,由李某个人赔偿吴某9.16万元。出现新证据后,经承办法官询问,李某承认该协议的存在,且表明已向吴某支付了6万元。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别对当事人进行释明,被告李某也认识到自身的过错,最终各方一致达成上述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本案中,李某违反规定,在驾驶证被记12分的情况下仍开车上路并造成交通事故,其也为该行为承担了相应的后果。谨以本案例警示大家:提升安全意识,依法依规驾驶车辆。

    (文/图 包彦龄)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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