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记者 敖盛良 报道)今年5月以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民法典》宣传月的工作要求,在市场监管日常执法检查中融入《民法典》宣传内容,通过流动宣传的形式,让《民法典》“动”起来。
《民法典》中涉及市场监管职能的条款较多,主要有市场主体及消费者、质量基础设施及质量监管、合同监管、知识产权和价格等。工作中,盘州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进商超、进药店、进市场、进企业,一边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一边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个体工商户、法人及营业执照、消费者、商业广告、个人隐私保护、行政责任承担等的规定和要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案例开展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同时,还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合同履行、企业年报等与大家日常密切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民法典》,了解市场监管工作。
下一步,盘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为建设法治盘州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编辑:杨跃波 肖蕊 黄丝丝(实习)
责编:朱雯 刘庚
监制:邹勋
总监制:侯武
获取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盘州人民广播电台、盘州电视台、《盘州发布》、《文明盘州》、《盘州时讯》、抖音-盘州全媒、微博-盘州全媒
投稿联系电话:3634621 投稿邮箱:20328755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