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检察“入村听证”“送法进村”
2023-06-02 1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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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砍自己的树,咋就犯法了呢?”检察官在讯问刘某某时,刘某某的这句话表达出满满的不解和委屈……

    在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滥伐林木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类似的疑惑了。

    案件回顾

    2020年5月至2022年3月,盘州市保田镇村民刘某某在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承包经营管理的位于保田镇某村林地上的林木砍伐后当柴烧使用,其中,砍伐杉木17株、桦木18株、云南松54株、云南油杉140株。经林业工程师检测,刘某某滥伐的林木总蓄积22.2503立方米,总材积13.397立方米。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刘某某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补植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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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7日,承办检察官实地查看了刘某某补植复绿的完成情况。承办检察官认为,这类犯罪频发的原因是村民的法治意识淡薄,打击只是手段,预防和减少犯罪才是目的,只有增强村民们的法意识和生态保护理念,才能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从根本上守护好宝贵的林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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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听证会开到村里

    2023年5月31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入案发地保田镇枯鲁底村,就刘某某滥伐林木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现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委会委员作为听证员,同时邀请公安办案民警共同参与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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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且积极补植复绿,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检察官现场以案释法,向广大村民宣传普及林业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这次公开听证,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后一定要主动承担起宣传和保护林木的社会责任。”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在公开听证会上当场表态。“以前都不知道自己的树没经过审批不能砍,这回算是知道了。”群众纷纷说道。

    把“法”送到群众身边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联合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委员现场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将“入村听证”和“面对面普法”一起进行,检察官结合身边鲜活的案例,以答疑的方式,为村民解析“砍伐自己的树为什么也犯法?地里的杂草为什么不能点火烧?禁渔期为什么不能到河里非法捕鱼?画眉鸟为什么不能抓?野生的兰草为什么不能挖?罂粟种子为什么不能买卖?”等问题,向村民讲解了生活中较容易触碰到的滥伐林木罪、失火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罪名,通过以案释法、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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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入村听证”“送法进村”,既彰显了检察力度,又传递了检察温度,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下一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厚植为民情怀,以检察机关迈出的“一小步”,实现服务群众的“一大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供稿人:盘州市人民检察院 解娅)



    编辑:杨跃波  肖蕊  黄丝丝(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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