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减少暑期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日,盘州市人民检察院到英武镇、保基乡等地开展防溺水暑期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检查相关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防溺水“四个一”(即: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要求备齐物资,是否在重点危险区域设置禁止垂钓、戏水、游泳的警示标牌,提醒、警示前来游玩、游泳的群众,有效预防溺水事件发生。
同时还向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暑假期间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通过发放《金彩未检温馨提示》,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叮嘱孩子做到防溺水“六不准”,向家长强调加强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及监管,严禁到河边、山塘水库游泳等。
下一步,盘州市检察院将积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暑期安全法治教育工作,紧盯安全风险点,发挥综合履职作用,全力预防未成年人安全事故发生。
(盘州市检察院 陆定维)
编辑:张映娟 肖蕊 黄丝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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