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法院“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正式打响
2019-12-28 09:06:22 王红壮
  • 12月26日,罗甸县人民法院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根据集结指令正式打响罗甸县“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

    人民法院到被执行人家中询问情况

    “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启动仪式结束后,罗甸县人民法院院长何腾荣带队,共出动11名执行干警、2辆警车,主要前往城区惠民巷、幸福巷等地,对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等案件开展执行行动。

    拘传被执行人

    本次执行活动中打响的第一枪是张某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安某某与刘某租赁合同纠纷两案,两案被执行人刘某为同一人,涉案总标的9.1万元。专项执行活动首日,将其涉民生案件作为第一个强制执行对象,拘传至法院处理债务,经其与申请人协商,被执行人承诺愿意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拘传被执行人
    截止12月26日下午,罗甸县人民法院首日行动持续近8个小时,查找被执行人6名,拘传1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10万元。
    据了解,“黔山雷暴”之冬日阳光执行行动为期一个月,将持续到2020年春节期间,目的是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的认识,推动全社会认识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共同参与到执行的良好氛围中。


    来 源|罗甸县融媒体中心

    作 者|王红壮

    编 辑|黄学保

    编 审|肖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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