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导意见》,我省将加快培育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和2~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2022年,全省培育200个以上各类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
《指导意见》明确了8项任务:
一是统筹做好夜经济发展布局。包括将推动夜经济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街区改造提升计划,划定发展夜经济重点区域和主要街区,力争到2022年,全省建设若干个区域性夜间消费中心城市和2~3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任务。
二是繁荣发展夜间餐饮消费。包括培育一批特色餐饮品牌和夜间特色餐饮消费街区,培育1~3个夜间特色餐饮消费街区,发展一批“深夜食堂”,组织各类夜间餐饮消费活动等任务。组织举办各类啤酒节、美食节、小吃节等活动。
顾客在24小时数字书店阅读多媒体图书。
三是繁荣发展夜间文旅消费。包括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推出夜晚特色休闲娱乐项目和夜游精品线路。鼓励建设24小时书店。
四是繁荣夜间购物消费。包括鼓励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延长营业时间,支持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布局24小时便利店。
五是繁荣夜间体育健身消费。包括发展一批具有规模效益和市场影响力的体育健身服务综合体,鼓励体育健身设施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和鼓励开展夜间群众体育健身活动,鼓励公共体育健身设施24小时开放。
六是丰富夜间消费特色。包括优化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提升夜间消费供给品质,提升河南艺术文化新内涵和文化创意产品品质,打造文化创意与科技融合的文化娱乐项目,鼓励各市县培育本地特色消费等任务。
七是培育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包括打造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示范效应显著的夜间消费聚集区,到2022年,全省要培育200个以上各类夜间消费示范聚集区。
八是推动夜间消费数字化升级。包括鼓励新型网络技术与传统消费领域融合,加快消费服务场所智能终端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改造,鼓励开展夜消费直播、云游览等非直接接触消费体验,支持夜间线下零售商家数字化升级和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等任务。
鉴于各市县客观情况差异较大,《指导意见》提出,各市县要加大对夜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细化促进夜经济发展的举措,不断完善夜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省夜经济的繁荣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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