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浪子回头!窃贼投案自首
2020-08-15 18:01:53 漯河网
  • 犯了错
    就算你再逃避
    也逃脱不了
    法律的制裁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经过民警的耐心劝说
    盗窃嫌疑人
    投案自首


    男子陈某凌晨趁人不备盗窃电动车后潜逃,民警查看监控锁定嫌犯,辗转联系到其家人劝投。迫于警方压力,8月11日,嫌疑人陈某主动归还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到漯河市公安局郾城分局孟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8月10日凌晨4时30分左右,在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某村租房的陈某将停放在院子里的白色电动自行车盗走,然后潜逃,消失得无影无踪。同在一个院子里租房的刘某早上起床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盗,立即报案。

    接到报警后,孟庙派出所民警李磊带领辅警郑宇航、孟灿锋迅速赶到现场调查,经过勘查现场,调取查看周边6个监控,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由于监控视频不清晰,民警无法看清嫌疑人,遂让刘某和附近群众对其进行辨认。刘某称盗窃嫌疑人看着像以前跟着他打工的男孩陈某,只知道他18岁,是安徽人,但是不清楚其具体身份。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与陈某同名的人员较多,无法确认其真实身份。

    侦查中,李磊偶然从一知情人处得到线索,嫌疑人李某的母亲曾嫁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某村。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辗转查清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通过多方努力,民警联系到嫌疑人李某的家人,向其讲明了利害关系,让其规劝陈某投案自首。

    得知自己作案被监控拍到,警方正在对其追捕,8月11日早上,嫌疑人陈某迫于压力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返还给刘某。随后,陈某到孟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鉴定,陈某盗窃的电动自行车价值500元。目前,陈某被依法从轻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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