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临颍县交警大队收到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放的《道路交通隐患协查函》:其在排查重点车辆工作中,发现豫KUK***灰色小型面包车在临颍县辖区有行驶轨迹,请求协查。收到协查函后,临颍县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协查工作。
5月24日5时30分许,缉查布控系统预警豫KUK***灰色小型面包车经过临颍县大郭乡葛岗村,随后几天该车均在早上经过此处。确定该车行驶轨迹后,临颍县交警大队于5月29日晚安排民警在大郭乡葛岗村附近巡逻。
5月30日6时27分许,民警成功查缉该车辆。经查,驾驶员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5月30日15时许,临颍县交警大队民警将KUK***灰色小型面包车及驾驶员张某某移交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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