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住建局最新通知!
2021-09-07 09:57:22 漯河手机台APP
  •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

    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各建设工程保证人:


      近期,受国家房地产调控影响,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拖欠工程款问题时有发生,引发农民工多次到市政府上访,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履约意识,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合同履约行为的管理,营造依法经营、诚信履约的建筑市场环境。


      二、建设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将拖欠的工程款支付到位,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做到按月将工程款中劳务费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由项目施工企业负总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做好劳务分包、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的管理工作,并对其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纠纷承担连带责任,积极协调劳务公司和各农民工班组的结算纠纷,协调不成双方应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进行解决,坚决防止因工资结算纠纷造成集体上访或极端讨薪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对发生拖欠农民工人工资的项目,施工企业不积极主动处理、导致矛盾纠纷久拖不决的,应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移交劳动监察部门,计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直至限制市场准入,降低企业资质的处理;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加大对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时列为必检项目,同时对施工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各县、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监管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久拖不决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的,市住建局将进行约谈。


      五、各工程保证人要准备应急资金,对受益人发出索赔通知后24小时将代偿资金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及时代偿的保证人,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并记入《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开展工程保证业务。



    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日


    责任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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