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2人隐瞒旅行史、虚假报备!警方立案调查
2022-05-02 20:23:10 漯河手机台APP
  • 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县面临外防输入压力巨大。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日常态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5月1日上午,新城街道在主动排查中发现辖区居民宋某、吕某垟隐瞒重点地区旅行史、虚假报备,于5月1日凌晨私自从北京返临,遂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立即对其2人落实集中隔离措施。按照《关于印发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2】100号)相关规定,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宋某、吕某垟闭环管理转运费用、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并依规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上述两人违法行为,待其隔离结束后,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望全县广大人民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以为戒,严格履行防疫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规范。非必要不返临来临,确需返临来临的,提前三天报备,返临来临后主动报告涉疫行程,自觉接受管控措施,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对瞒报、虚报、迟报或不接受防控措施,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2022年5月2日


    来源:临颍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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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报道

    2022年4月28日,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迅速处置了一起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案件。青年镇某村村民李某(女,27岁)已被集中隔离,等待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李某于4月27日在豫事办报备的信息,准备在4月30日从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街道世纪之门社区一封控楼自驾返乡。4月28日,青年镇政府通过摸排发现,李某搭乘他人汽车提前回漯河,遂将此线索移交召陵分局青年派出所。民警在京珠高速南站将李某拦下。

    按照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9号通告的规定,李某已被集中隔离。李某隐匿行程未按报备日期返乡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已依法受理立案,将做出进一步处理。

    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

    2022年4月29日

    疫情仍未结束

    再次提醒

    广大漯河籍在外人员返乡

    务必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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