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根据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有关规定,拟表彰120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126个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其中贵州省3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3个先进个人入围候选对象。
名单显示,拟表彰的贵州省3组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为:贵州省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禁毒工作支队、贵州省铜仁阳光康复医院;拟表彰的3个全国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分别为:李静(贵州省仁怀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彭洪庆(贵州省六枝特区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蔡清(贵州省贵阳市阳光起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6月14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具体联系单位为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6266611、传真电话010-66266650、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邮政编码100741。
来源:天眼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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