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六盘水文产通〔2021〕1 号)文件精神,结合《六枝特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切实做好今年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中实施的重要文化产业项目;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推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能够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引领新常态的文化产业项目。
(二)推进文化供给侧改革,实施文化与大扶贫、大数据、
大生态、大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等传统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改造升级;建设文化强市,体现六枝资源优势的民族歌舞、精品演艺剧目、工艺美术、节庆会展等特色文化产业等。
(三)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上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典型性和带动性的项目,支持文化旅游景区文化内涵提升,文化旅游商品创意研发,特色民族村寨文化旅点建设,文化类专业游体验示范合作社等。
(四)园区服务平台搭建, 以文化产业园区 (街区、小镇 ) 规划建设、基地为载体,在创意研发、技术、市场营销、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等。
(五)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文化企业扩大出口贸易,
开拓国际市场、省外境外投资、文化品牌输出等。
二、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以文化产业为主业且具有突出示范创新效应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中介服务机构;能够起到示范作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机构、传承人、工作室等。
(二)申报企业必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净资产原则上不低于30 万元。
(三)申报补助的项目建设资金原则上基本到位,申请金额一般不超过实际投资总额的10%;申报贴息的项目获得贷款时间原则上早于申请之日一年,申请金额可达实际发生年度利息支出总额的60%;申报奖励的需取得突出成绩、获得重大奖项,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填报《六盘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申报补助、贴息、奖励等不同类型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补助项目
(1)申请使用报告(即《六盘水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下同);(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5)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6)公司章程。
2.贴息项目
(1)申请使用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有关部门同意立项的批复文件(复印件);(5)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年度利息清单及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6)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7)公司章程。
3.奖励项目
(1)申请使用报告;(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公司章程;(4)相关业绩证明。
4.专业合作社
(1)申请使用报告;(2)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3)
合作社章程;(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个人
(1)申请使用报告;(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簿复印件;(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申报方式。各文产项目报特区文改文产办审核后统一报送,每个项目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并附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特区文改文产办开始受理2021年专项资金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下午17时。
联系人:陶学毅;电话:0858-5865617;
邮箱:lztqwgbwi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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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