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会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
2020-02-03 15:06:15
  •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红果经济开发区、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南产业园区各工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各平台公司:

    当前,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积极开展捐钱捐物、奉献爱心活动,共同抗击疫情,遏制疫情蔓延。为确保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和资金发挥最大效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渠道

    所有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由市红十字会和市慈善总会统一接收,各乡(镇、街道)、任何单位及个人均不得自行接收社会捐赠。

    二、规范用途

    社会捐赠的物资和资金必须用于盘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三、严格管理

    (一)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必须建立明细的物资和资金入库登记台账,明确专人管理;物资和资金的接收、分配、使用等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的督办检查组要实行严格监督,对出现挪用、浪费、贪污、克扣、延误等情况的,从严从快进行追责问责。

    四、捐赠渠道及联系方式

    (一)物资捐赠接收地点及要求

    1.盘州市红十会:贵州省盘州市胜境大道36号(邮编:553537)。

    2.盘州市慈善总会:贵州省盘州市竹海西路36号(邮编:553537)。

    3.各类捐赠物资必须是在保质期内的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

    (二)资金捐赠接收账号及要求

    1.盘州市红十字会,账号:5205 0163 6136 0000 1169,户名:盘州市红十字会,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盘州支行。

    2.盘州市慈善总会,账号:7348 9999 1010 0030 01442,户名:盘州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盘州支行。

    3.捐款请备注“疫情防控”,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方便开具捐赠票据。

    (三)捐赠专线电话

    1.盘州市红十字会专线:0858-3126800,13984622921,总联系人:王凤英。物资捐赠接收专线:0858-3126800,13378589100,联系人:李红萍;资金捐赠接收专线:0858-3126800,18185826288,联系人:毛光琴。

    2.盘州市慈善总会专线:0858-3639801,15519509297,联系人:任德信。

     

      

    盘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编辑:罗从军  林虎光  谢吉文(见习)

    责编:易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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