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至30日,盘州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支成平,副主任方奇政、吴忠幸、田子能、周潮、敖茂林以及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黎永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龙双,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有关负责同志,作报告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由支成平、田子能主持。
在第一、二次全体会议上,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令波同志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王文峰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张祥舟同志辞去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邓维学同志辞去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肖明同志任职议案,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任免职议案。会议决定任命肖明同志为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沈德瑜同志为盘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免去唐震同志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高翔同志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盘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明代理市长职务的议案。
在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听取各组审议情况汇报后,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第一、二次全体会议中听取的方案,并决定任命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明为盘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会上,市人大会常委会主任支成平向肖明、沈德瑜两名新任命同志颁发聘书。
(全媒记者 蒋文昊 报道)
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3月29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肖明同志为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沈德瑜同志为盘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唐震同志的盘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高翔同志的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29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令波同志辞去盘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十六条规定,2021年3月29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文峰同志辞去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6号
2021年3月29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祥舟、邓维学二名同志辞去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的有关规定,张祥舟、邓维学二名同志的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第四条规定,2021年3月30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肖明同志代理盘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盘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编辑:罗从军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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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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