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明菊 报道)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龙收到了盘州市公安局及交警大队的“套餐”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殴打他人被处于行政拘留10日+刑事拘留3日。
案件发生在 11月30日凌晨,陈某龙在盘州市翰林街道福泽家园歌友汇门口驾驶云A4C65C号轻型栏板货车倒车时与他人发生口角,随后发生厮打,被翰林派出所当场抓获。
陈某龙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由盘州市公安局翰林派出所于11月30日转警至盘州市交警大队。犯罪嫌疑人因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12月3日立案侦查。
经司法机关血样定性检出陈某龙血液乙醇含量为141.92mg/100ml,12月13日盘州市公安局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陈某龙采取刑事拘留三日后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盘州交警提醒: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更不能聚众寻衅滋事、扰乱治安。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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