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偷越国境!盘州法院判处22名被告有期徒刑
2022-06-15 13:29:58
  • 6月6日至10日,盘州法院集中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分别以诈骗罪、偷越国境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4件22名被告人定罪处罚,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刑罚,判处罚金共计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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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核心罪名的诈骗罪1件2人(含偷越国境罪);涉及上游犯罪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件2人;涉及下游犯罪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件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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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特点(作案方式)

    在胡某、张某某诈骗案件中,被告人通过虚假网络注册赌博的手段诈骗,涉案金额60余万元;在谭某某、洪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被告人以帮助他人查询车辆信息等手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案金额27万余元,违法所得7万余元;在张某某、朱某某等2件18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被告人通过聊天软件,以提供“两卡”等帮助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被告人所提供的银行卡中单项流入的资金从40余万至数千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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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和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轻信、不妄想”“多求证、多思考”,“慎汇款、慎转账”,多了解拒骗防诈常识,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如已不幸遭遇诈骗,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防止更大的财物损失。

    (文/王抒秀 图/郑杰)



    编辑:杨跃波  肖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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