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通告
全县广大群众: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2月3日起,除超市、便利店、医院诊所、药店、水果店、通讯公司、农资销售店、农贸市场、网络配餐、加油站、银行、送水、送气等行业必须遵照相关要求规范营业外,县城、乡镇集镇、社区等全县范围内其他行业一律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以县人民政府后续通知为准。
特此通告
罗甸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日